3360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支持措施》,进一步完善创建流程,加大激励力度,引导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活动实施办法明确了和谐劳动关系的范围,条件,申报材料,命名程序和动态管理通过提高和谐企业员工的失败率和满意率,增强创建活动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将和谐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激励企业将矛盾隐患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
参与创建并被认定为区级以上和谐企业的,将获得政策支持,包括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条,优先考虑天津就业培训基地,优先发展新学徒培训,特殊工作时间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延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从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时中扣除。其中,将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作为银行信贷融资的重要参考因素。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识记录在企业名称中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和支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稳定就业,积极为需要有用就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优先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招聘等服务。。
其中,被认定为市级和谐企业的,还可免于劳动保障日常检查,优先考虑企业培训中心或企业公共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将在信贷融资,政策咨询,就业服务,评选奖励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优先作为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用工100人以上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享受与缺岗重点企业同等待遇,为其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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