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虹桥 林燕铭
编者按
今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院门诊将不再需要提前缴纳押金,患者可“即用即付”,结算时间缩短30%。这项改革减轻了数亿人的就医负担,经济困难群体也不必再因一时筹不到押金而延误治疗。与此同时,医院同步探索“信用就医”模式,医疗资源流动将更为公平,少排队、少垫钱、少担忧……看病难正进一步缓解。
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自6月30日起,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同时,各机构还需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民生实事之一,此举旨在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就医门槛明显降低
服务更规范更透明
“先诊疗后结算”反响良好
缴纳住院和门诊预交金,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这是特定历史阶段的适应性产物。在以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现金结算主导、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医疗环境下,预交金模式实现了双重目标:一是减少医疗机构患者欠费坏账风险、减轻医院运营现金流压力;二是减少患者重复排队、缩短等候时间。
但预交金模式也给部分患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患者,带来不小的即时经济压力。对于一些突发疾病或重大慢病患者而言,预交金可能成为就医门槛,导致延误治疗,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此外,不同机构之间的预交金收取情况存在管理差异,没有统一的收取标准。这种标准的缺失,造成患者费用预期不明确,而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度收取预交金的情况。
随着基本医保逐步健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预交金制度的必要性正在减弱。在此背景下,全国统一取消门诊预交金和规范住院预交金正当其时。实际上,近两年,已有不少地市的医疗机构实施住院“零押金”,面向患者实施“先诊疗后结算”,取得了良好反响。此次取消和规范预交金,是全国层面统一推行,将惠及更多患者。
根据政策规定,预交金额度要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以常见的急性阑尾炎手术为例,过去住院费用普遍为7000~18000元,改革后住院预交金可能降至2500~6000元,降幅可能超过60%。对于心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预交金压力可能减少数万元。这一举措对低收入群体尤为重要。取消和调整预交金制度显著降低了他们的就医门槛,使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接受公众监督。这不仅有利于提升预交金制度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也有利于医疗服务行为与临床路径、诊疗流程规范化管理的衔接与协同,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资源浪费,使医疗服务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患者自付及时返回
医院避免坏账风险
真正落地见效还需几步
要确保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且可持续,需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例如,取消和规范预交金管理面临一个不容忽视的挑战:医保结算完成后,如何确保患者自付部分的费用能够及时、足额收回?部分患者可能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尾款,这将给医院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患者一年欠费的金额大约在30亿-40亿元之间。一项关于全国27个省份630家不同规模医院医疗欠费情况的调查显示,院均患者医疗欠费额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且医院规模越大,欠费金额越多。
针对患者欠费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因经济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支付费用;另一类则为具有逃费倾向的恶意行为。对于前者,需进一步发挥政府保障职能,通过医保、民政、慈善组织等渠道设计专项救助资金,补充和完善现有的大病救助制度。对于存在恶意欠费的情况,则应在保障基本医疗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信用就医”模式建设。可将恶意欠费记录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建立医疗欠费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提醒、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引导恶意欠费患者及时履约,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性机制。
另外,取消和规范预交金,短期内可能会对医疗机构的资金流转产生一定影响,带来垫资压力等问题。对此,医保等部门需同步落实基金预付和即时结算,协同助力医疗机构健康高效运行。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应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财务管理能力,确保在这一背景下,医院运行平稳有序。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
基层医疗高质量发展
更多惠民政策应在路上
目前,我国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取消和规范预交金,也是我国医疗系统回应群众关切、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然而,我国在医疗保障水平、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以及就医体验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改善空间。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两方面出台更多医改惠民政策,提高群众获得感。
在医疗保障方面,一是探索建立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封顶机制,根据参保人实际收入情况,设定参保人自付费用封顶线,超出部分由医保或“第三方”机制补偿,既降低“因病致贫”发生率,也缓解群众对未来医疗支出的不确定预期,为释放居民消费需求创造更稳定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提升普通门诊保障水平。这样既能提高慢病患者管理依从性,也能遏制“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现象。三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政府应通过加大税收优惠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商业健康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从而分担家庭医疗支出风险。
在医疗服务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以更多惠及民生。建议通过AI赋能、医联体建设、激励机制改革等手段,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能力和活力,让更多群众能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此外,针对儿科、精神科、病理科、全科、透析等紧缺性专业,可以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在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等方式,充实人才队伍,提高职业吸引力和稳定性。此外,还应加快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推广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流转和远程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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