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份,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正式开启。四年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这标志着投顾业务有望逐渐从试点转入常规,投顾业务的发展,从萌芽期正式进入成长期。账户管理、长期信任等关键词在征求意见稿当中被反复提及。
11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就试点中投顾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式,采访了易方达基金副总裁陈彤。
强化对“顾”的引导和监管
回顾过去四年的发展,陈彤认为,投顾业务试点有效填补了市场上代表客户利益的专业代理的角色空缺,在提升投资者资金专业性、提升直接融资占比、服务居民理财需求等方面起到了有效作用,同时也是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有效着力点。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对全行业四年来试点成果的总结,从多角度探索了顾问服务的内涵、理清了各类投顾业务开展模式、拓展了可管理的资产范围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强化对“顾”的引导和监管是新规的一大特色。《征求意见稿》指出,投顾机构只有在全面了解客户情况的前提下,才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并且强调应当建立健全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程序、内容和要求,通过定期、不定期回访了解业务运行情况和服务效果。
对此,陈彤表示,监管层看到了当前业务发展当中部分存在的“重投轻顾”倾向和投顾服务产品化等个别情况。这些与投顾业务“服务”的本质和最初开展业务的初衷有一定的偏差,因此加强了对“顾”的指导,引导市场机构坚定业务的初心和本源。
此外,基于实践的经验,《征求意见稿》对于原先设定的规则进行了有益的修订。在陈彤看来,“我们明显能够看到在持仓集中度和换手率方面做了调整,同时将私募基金纳入投顾底层资产,扩大了可投资产的范围。从国外经验来看,投资顾问的可投资产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随着我国投顾业务的不断发展,未来其投资范围有望进一步拓展。”
“未来,随着投顾业务逐步试点转常规,相信在监管层的指引下,投顾业务将为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贡献力量。”陈彤补充道。
建立健全多层次投资顾问体系
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基金公司获得试点牌照。相较于券商、三方等机构,基金公司开展投顾业务的优势在“投”,而挑战在“顾”。在过去三年中,为了弥补自身在客户源及交易通道上的不足,基金公司的投顾服务纷纷在其他外部基金销售机构上线。而基金公司建设顾问队伍,在人员的招聘、管理及持续培训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那么,基金公司投顾业务之“顾”,到底应该如何去做?
陈彤认为,解法是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投资顾问体系,并探索投顾业务场景下的科技赋能。
“多层次”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第一,是客户类型的多层次。针对高净值客户、长尾客户、机构客户等不同客户类型,有针对性地组建顾问队伍。第二,是服务类型的多层次。围绕管理型和非管理型投顾服务进行服务内容的搭建和完善。第三,是顾问认证和持续培训体系的多层次。在海外,顾问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需要通过Series65考试,如果顾问人员要实际管理客户账户、履行投资职能,还需要通过SIE+Series7系列考试。
“我们目前在申请销售子公司,后续我们将以该子公司为交易通道开展投顾业务,同时也将持续重点招聘顾问团队。另外,我们十分重视系统的开发和金融科技的应用,金融科技在提升顾问人员的服务效率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我们对此充满信心。”陈彤透露。
同时陈彤表示,行业也在讨论如何建立顾问体系。“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推出更完善的顾问认证体系。”
从管理规模来看,国内投顾业务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数据,自2019年10月份启动试点以来,截至2023年3月底,共有60家机构纳入试点,服务资产规模1464亿元,客户总数524万户。
陈彤认为,投顾业务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当前,投资者的需求和监管的引导,正在让投顾业务变得更具活力。
陈彤也提到,“我们也在关注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等政策对投顾业务的潜在影响。历史上,海外个人养老金等业务的出现极大促进了投顾业务的发展,类似地,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内该类业务的出现将同样对投顾业务产生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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